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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池法庭“三心”服务践行“如我在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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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6-14 17:06:00 打印 字号: | |

宜良县人民法院汤池法庭在工作中握紧便民利民“指挥棒”,持续深入践行鲍卫忠群众工作法和枫桥经验,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意识,以“如我在诉”之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细心服务让人民群众安心

细微处见真情,汤池法庭将细心融入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法庭的案件大多发生在农村,大部分当事人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不强。很多起诉材料瑕疵较多,当事人姓名错误、遗漏被告和诉讼请求等情况时有发生。汤池法庭对收取的每一份材料都细心核查,以免当事人因起诉材料不规范导致败诉。

 

汤池法庭在办理范某等人诉某劳务公司的72件劳务合同纠纷过程中,发现起诉材料不规范,原被告姓名与身份证不符;诉讼标的与工资单金额不符;错列、漏列被告;事实理由部分多处错别字;无授权委托书等情况非常突出。考虑到原告都是农民工,血汗钱都还没有拿到哪里有钱请律师。法庭工作人员便一份材料一份材料的给他们仔细核对,并建立了一个工作群,安排专人给他们解答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地方。完善好起诉材料后,法庭工作人员经过多方努力协调,最终72件案件全部调解结案。

耐心服务让人民群众舒心  

如我在诉要求我们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要躬身入局、将心比心。进入诉讼程序的矛盾纠纷,大多经过相关部门的调解,当事人的矛盾相当尖锐,仅凭一次、两次的简单调解,根本无法化解。汤池法庭始终坚持一丝不苟对待每一起案件,案件再小,都当成“大事”对待,诉前、诉中、诉后都坚持耐心调解,既化“心结”,又解“事结”。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仅能促进人民群众增收,也有利于助推乡村振兴。近期,汤池法庭的耐心服务促使两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圆满化解。

案件一

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虽然法律关系简单,被告也认可原告诉请,但其表示资金周转困难,无力支付。经多次调解未果,考虑到如果轻易判决解除双方的合同,不仅原告的收益受损,而且会给被告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后果。为实质性化解双方的矛盾,在承办法官多次耐心劝说下,原告同意让被告先付一部分租金,剩余资金暂缓支付。为避免日后被告未能及时履行调解协议导致双方的矛盾再次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又耐心引导被告当庭支付部分租金。

 

案件二

原告某村小组与被告某公交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出租给被告使用。因催讨租金,双方多次发生矛盾,甚至出现了村民堵路等情形。经过现场实地勘察,承办法官诉前多次电话调解、面对面调解、背对背调解,始终无果。该案只能如期开庭,庭中、庭后,承办法官又耐心调解,都以失败告终。“公交是一个惠民利民工程,这个案件一定得妥善处理好。”承办法官庭后一直苦口婆心地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还抽空到某村小组和村领导话家常,从工作生活聊到国家大事,从村规民约聊到法规政策。经过反复多次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贴心服务让人民群众暖心

法条是死板的,而法官应该是有温度的,汤池法庭在工作中注重换位思考,将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用实际行动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温度。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小家”和睦才能“大家”和谐。家庭纠纷如不能妥善处理,极有可能酿成恶性事件。近期汤池法庭启动“2+3(1)+N”机制调处两起家事纠纷。

 

 

案件一

张某与张某某系同村人,二人青梅竹马。张某第一次起诉离婚,经法庭工作人员耐心劝导,双方调解和好。时隔一年,张某再次起诉离婚,称被张某某家暴。法庭工作人员与村社区干部多次上门调解,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债务分配存在较大争议。期间双方又发生多次吵打,原告担心被告报复,便外出打工,被告则以没有时间为由不配合调解。于是汤池法庭开启夜间法庭远程调解此案,仍然未能调解的情况下,于日前依法做出了判决。为避免发生恶性事件,承办法官多次向二人做了判后答疑和心理疏导,并向辖区相关部门书面报送了该案的相关情况。

 

案件二

古稀之年的邓某将其耄耋之年的丈夫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履行婚内扶养义务。两位老人均系再婚,共同生活29年。王某认为其已经尽到扶养义务,他的退休工资也不高,而且他每个月都支付邓某300元的生活费。为妥善化解两位老人的矛盾,法庭工作人员邀请村社区干部、司法所所长多次上门调解,希望王某能适当增加生活费,但王某很固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目前联系到王某退休前所在单位的领导,试图通过组织的力量,促进该案圆满化解。“即便案件最终无法调解,我们也要作出百分之百的努力。”汤池法庭何庭长总是这样教导全庭干警。

 

 2024年1至5月,汤池法庭受理案件156件,调解撤诉86件。虽然做不到让每一起案件都能圆满调解,但是我们都要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对待每一起案件, 细心、耐心、贴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永葆为民初心,是我们法院人毕生的价值追求。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