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用活“2+3(1)+N”机制 以源头解纷助力诉源治理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4-06-05 16:59:36 打印 字号: | |

“2+3(1)+N”机制以乡镇(街道)综治办(综治中心)为主要阵地,由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统筹组织,综治办(综治中心)、派出所副所长、司法所所长、派出法庭庭长全员参与,整合各村(社区)及卫健、妇联、民政、教育等基层资源力量,实行统一组织、指挥、调度,共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命案防控、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等工作,推动矛盾纠纷联调、联处、联控。自“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以来,宜良县人民法院狗街法庭积极参与到该项工作中,定期参加狗街镇综治办组织的辖区内矛盾纠纷梳理排查工作。

 

近日,宜良县人民法院狗街法庭依托“2+3(1)+N”多元纠纷解决实体化运行机制,联合狗街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社区等资源力量,高效率调处一起因建房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

村民陈某与赵某系邻居,赵某于2018年先建房,陈某于2024年后建房,建房过程中双方因通风、采光问题引发纠纷,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矛盾纠纷存在进一步升级的风险。狗街法庭工作人员依托“2+3(1)+N”工作机制,联合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社区各部门实地走访并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了解双方产生纠纷的来龙去脉,厘清矛盾诉求,召开研判会对案情进行综合分析,面对面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就双方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经过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此次纠纷得到妥善处置。

 

这是宜良县人民法院狗街法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践行“2+3(1)+N”机制的一次生动实践,依托“2+3(1)+N”工作机制形成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协同合力,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减轻群众诉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下一步,宜良县人民法院狗街法庭将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宜良实践,以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2+3(1)+N”多元纠纷解决实体化运行机制,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以源头解纷助力诉源治理。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