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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调解促和谐 当庭履行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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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30 16:54:03 打印 字号: | |

2024年5月28日,宜良县人民法院汤池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并促成被告当庭履行,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2012年7月,原、被告双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0年,租金支付方式为先付款后使用,每五年支付一次租金。合同签订后,被告如期支付了前十年的租金。按照合同约定,被告应于2022年8月1日支付下一个五年的租金,但其未能按时支付,原告遂以被告构成违约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欠付租金及利息156000元。

 

 为及时妥善处理好此案,法庭工作人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诉中调解。虽然案件法律关系简单,被告也认可原告诉请,但其表示资金周转困难,没有能力支付全部款项。考虑到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仅能促进人民群众增收,也有利于助推乡村振兴。如果轻易判决解除双方的合同,不仅原告的收益受损,而且会给被告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后果。为实质性化解双方的矛盾,承办法官在劝说被告积极履行债务的同时让原告理解一下被告目前所处困境,引导双方各退一步。最终原告同意让被告先付清2022年至2024年的租金,剩余资金暂缓支付。为避免日后被告未能及时履行调解协议导致双方的矛盾再次陷入僵局,在承办法官的积极引导下,被告为表诚意当庭支付原告两年的租金62400元,并承诺剩余租金会想办法尽快支付。

 结案了事不是目的,案结事了才有意义。汤池法庭始终将“一次性”解纷办案理念融入工作全过程,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最大的诉讼效果,让“小法庭”释放出“大能量”,让司法春“枫”化雨润民心。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