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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培训提技能 共促多元解纷好“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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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27 16:51:5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以能动司法做深做实诉源治理,5月24日下午,宜良法院副院长柴燕一行到北古城镇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指导培训。

培训中,柴副院长首先强调了人民调解工作对于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纠纷化解方式可以更快、更加便捷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随后,柴副院长结合办案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司法确认的规定、程序、效果及基层调解组织相对薄弱的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申请书制作环节进行培训,强调在双方当事人合法达成协议后,为防止当事人事后反悔,导致调解工作功亏一篑,调解员要引导双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通过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或者民事调解书固定调解成果,一旦一方当事人反悔,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进而巩固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成果,为诉源治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培训结束后,人民调解员就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与法官们展开了热烈交流,法官们对于大家的问题给予一一回应。调解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受益匪浅,增强了自身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理论基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人民调解“柔性”化解纠纷,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下一步,宜良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切实推动诉源治理、多元解纷、诉调对接等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便捷性,使诉讼止于未发、止于萌芽。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