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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未成年人保护,依法防范校园欺凌
——宜良县人民法院狗街法庭普法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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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17 16:46:27 打印 字号: | |

 

 

同学们,你们正值青春年华,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走好自己的青春路非常重要,除了努力学习书本知识以外,还必须要学习法律知识,遵纪守法。”为加强校园普法工作,助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516日,宜良县人民法院狗街法庭庭长胡李丹作为宜良北航云南创新院实验中学七中校区法治副校长走进实验中学,开展“法治讲座进校园”活动,为1000余名初中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授课过程中,胡李丹法官以《 校园欺凌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为题,结合典型案例,从“什么是校园欺凌”开篇,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如何预防校园欺凌、遇见校园欺凌应如何应对、学校、老师及家长应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等角度,列举了校园欺凌的典型表现,分析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和违法性随后电影《第二十条》为切入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告诉大家遇到校园欺凌时,如何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正确应对。鼓励同学们积极学法守法,遵守校纪校规,拒绝校园欺凌,学会保护自己,共建平安和谐校园。生动的语言、典型的案例、精彩的讲授,让活动现场的气氛异常热烈。师生们认真聆听,积极参与互动,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同时也使同学们在心中埋下一颗对校园欺凌勇敢说“不”的种子。师生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了法治观念,提高了知法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胡李丹法官告诫同学们面对校园欺凌时,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敢于向校园欺凌说“不”,学会抵制不良诱惑,要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同时,她提醒同学们:

一是要学会尊重和善待他人。不论同学家庭是否贫穷、成绩是否优异,人都是平等的,所有人都无权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二是发现这类欺凌现象。同学们在确保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要伸出援助之手。

三是如果不幸遭受校园欺凌。希望同学们一定要保持镇定,及时寻求家长、老师的帮助,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宜良县人民法院狗街法庭将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发挥好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法校共建,引导广大的未成年人树立法治意识,播撒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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