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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欠款矛盾生,握手和解言笑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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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22 10:51:31 打印 字号: | |

 2023年11月,宜良县耿家营乡某村的谭某打算在倒塌的烤烟棚上建盖彩钢瓦房,为此与左某签订施工协议,约定由左某提供建盖材料并完成建盖,价款28000元在开工前先付2000元,尾款完工后付清。此后,左某按时完成房屋的建盖,谭某支付8000元后认为房屋存在质量等多处问题故不愿支付尾款,双方的纠纷经耿家营乡派出所、村小组调解无果,左某无奈向宜良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谭某支付报酬18000元。

本案受理后,法官立即进行现场查勘并组织调解,双方各执一词,调解陷入僵局,考虑诉讼成本的问题,法官提出各自找同行业三人到现场对房屋质量问题作出意见,在双方均同意并确定时间后,反悔的谭某一走了之,调解以失败告终。

该案件于2024年4月18日下午开庭审理,被告谭某坚持处理好房屋的问题后会一分不少的付款,原告左某表示房屋无质量问题并作出质保五年的承诺,旁听席上的被告之妻也情绪激动地插话要求修复,双方的矛盾再次激化到顶点。休庭过程中,法官对双方进行法律释明并陈述利弊,案件再次进入调解阶段,历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达成由被告当场支付12000元的协议,当原告数好钱时,被告称:“收好钱哦,小心出门被抢了”。

 

晚上六点多,看着相谈甚欢远走的左某与谭某夫妻,法官欣慰地笑了。

该起案件的办理充分展现了宜良县人民法院在办理每一件案件时秉持的“司法为民”的深厚情怀,是宜良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写照。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