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土地租赁起纠纷 全程调解化争端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4-04-19 16:46: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宜良县人民法院汤池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既维护了辖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2019年,原告某村小组与被告某公交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出租给被告使用,租赁期限自2019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止,双方就租金及支付方式等相关事宜作了约定。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被告未付清全部租金。在双方未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情况下,被告仍然继续使用原告场地。期间,因催讨租金,双方多次发生矛盾,甚至出现了村民堵路等情形。双方矛盾不可调和,最终原告将被告告上法庭。

    汤池法庭接到这个案件后,考虑到能否妥善处理这个案件,不仅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利益,还事关当地人民群众的出行问题。于是承办法官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实地勘察调研,在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快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

 

 

 

 

 

经过多次的电话调解、面对面调解、背对背调解,因双方前期的矛盾较大,调解陷入僵局。2024年4月1日,汤池法庭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庭审前,何法官再次对双方进行调解,希望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此事,避免双方在庭审中剑拔弩张,影响到双方后期的合作,但庭前调解仍然未果。庭审结束时,早已过了下班时间,但是何法官仍然不愿意放弃任何一个调解的机会。针对庭审的争议焦点和双方的顾虑和困难,何法官再一次做起了“和事佬”,但双方还是互不相让,此次调解仍然以失败告终。

 

   

 

“公交是一个惠民利民工程,这个案件一定得妥善处理好。”在返城的路上,何法官一直念叨着。此后的一段时间里,何法官对此案的调解并未止步。他一直给双方打电话,还抽空到某村小组和村领导话家常,从工作生活聊到国家大事,从村规民约聊到法规政策。“何法官,你说的我都明白,但这个租金不是我个人的,涉及到村里所有人的利益,我也得给村里人一个交代,我回头再和村里人商量一下吧。”看到事情有了转机,何法官又苦口婆心地给被告做起了工作。经过反复多次的努力调解,双方最终于4月17日就欠款金额及付款时间达成调解协议。

    强化全流程调解是提升审判效率和效果的有力抓手。宜良县人民法院汤池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力争将矛盾纠纷彻底化解在基层,努力提高辖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