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预决算公开
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单位决算
分享到:
作者:左斯琦  发布时间:2023-08-28 14:27:38 打印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和指导。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理法律规定的由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以及法律规定或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3.提出司法建议和适用法律请示。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6.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基层人民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

7.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围绕提升审判工作质效,狠抓审判中心工作。以“落实巩固年”目标任务为抓手,结合“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对重要考核指标实施月通报制,并以“红黑榜”形式督促法官提升办案质效。受理各类案件9139件,同比上升28.57%,已结8910件,同比上升32.57%,结案率97.49%,同比上升3.11%。

2.加强民生刑事司法保护,精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受案594件,审结583件,结案率98.15%。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对黑恶势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在《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后审理涉黑恶刑事案件3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从严惩处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杨咏靖、冯雪松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主犯有期徒刑十二年,依法维护金融管理秩序。依法严惩腐败犯罪,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审理贪污、行受贿等案件7件,公开开庭审理杨晓云贪污、挪用公款罪,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深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87件、跨境犯罪案件20件,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依法从严判处杨双富、月湾湾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维护食品安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参与制定宜良公益林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认罪认罚案件502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案件287件。

3.贯彻实施民法典,提升民事司法水平。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172件,审结3097件,结案率97.63%。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诉讼效率,设置“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审理402件,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条件。进一步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审理民间借贷纠纷477件。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引导当事人正确处理家庭关系,受理382件,调解、撤诉结案148件,调撤率48.8%。妥善审理人身损害、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教育、医疗、住房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170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制作裁判文书12篇。速裁快审团队收案1520件,审结1330件,平均审理期限19.88天,简易程序适用率71.36%,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17.27%。

4.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新收执行案件4212件,同比上升68.7%,结案4076件,同比上升29.94%。“3+1”核心指标中,案件执结率为96.71%,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为99.34%,终本合格率为100%,信访案件办结率为100%。执行到位金额2.86亿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1407人次,限制高消费2049人次。受理受托事项399件,办结399件。网络拍卖187件次,成交标的物39件,成交金额1432万元。制定《宜良县人民法院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建立破产案件工作专班,良汇书香项目现已进入破产重整阶段,和谐房地产现已进入预重整工作阶段。积极配合县相关部门开展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工作,持续稳步推进“双清零”工作,将执行案款纳入“一案一帐户”管理,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5.树牢群众观点,践行司法为民。以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为抓手,以项目式清单管理办法,销号式推进方式,扎实抓细抓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在全县所有社区(村委会)设立诉讼服务站,进一步推行邮寄立案、预约上门立案、网上立案、就地立案、跨域立案五个便民立案,申请网上立案1491件,受理719件,跨域立案4件,远程开庭105件,受理网上保全25件、鉴定45件,电子送达总次数7760次,电子送达率94.02%。推动线上诉讼,新增网络法庭4间,加大涉诉涉法信访案件的办理力度,共办理涉诉涉法信访案件38件,执行信访案件20件。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4万余元,救助困难群众28案28人,让困难群众切身感受到法院的司法人文关怀。

6.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积极打造特色法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硬件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法庭服务能力。派出法庭共受理案件1189件,审结1159件,结案率97.48%,调解342件,巡回审判率94.48%,执行案件15件。坚持和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加大巡回审理力度,设立工业园区巡回法庭,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推进特色法庭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法庭服务质量,与辖区党委政府紧密联系协调,形成“党政主导,法庭推动”的矛盾调处工作格局,“狗街法庭借力五大法治力量赋能乡村振兴”被国家级刊物采用发表。

7.深化“分调裁审”,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建立“法官+调解员”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诉调对接模式,主动召开行业联席座谈会,对物业服务纠纷、金融借款纠纷、信用卡纠纷等批量系列案进行集中调解。诉前调解案件1554件,调解成功1030件,申请司法确认案件415件,申请出具调解书225件,申请撤诉390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8.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县委重点工作。围绕“四重”“四创”工作,院长带队走访重点项目、企业,积极开展下沉网格、疫情防控、巡河、巡林、森林防火等工作,选派2名工作队员驻村参与指导乡村振兴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宜良推进“一城两区”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9.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提升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水平。重视家事审判工作,建立婚姻家庭风险评估防范机制,持续推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与相关部门订立《反家庭暴力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方案》,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多部门联动,协助家庭暴力受害人及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推进少年法庭创新发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0份,院校合作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进校园”,提升未成年人学法用法意识。

10.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促进维护司法公正。落实随机分案制度,确保案件处理公平公正。围绕提高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的要求,制定发改案件评查制度,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建立重点指标月通报及审判态势分析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审判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避免审限随意变更,对案件质量有效监督和指导,确保裁判公正高效。

11.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构建阳光司法机制。落实庭审旁听制度,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参与重大案件旁听、见证执行的同时,强化科技法庭应用,以视频直播的方式公开庭审过程,庭审直播1761件,文书上网3448件,发布开庭公告50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期。巩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675件,保证人民参与司法,促进公正司法。

12.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法院工作。积极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人民法庭一站式建设工作专项检查和县政协对人民调解工作调研,不断提升人民法庭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平安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加强与代表沟通,办理人大代表提案1件,把工作做细做实,让代表满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审判委员会管理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单位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7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单位2022年度收入合计33351357.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704183.95元,占总收入的95.0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47173.76元,占总收入的4.9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395448.84,下降20.11%,原因为2022年度相较于2021年度减少了基建项目经费,且2022年度工作补助经费较2021年减少较多。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94444.22,下降10.18%,原因为2022年度相较于2021年度减少了基建项目经费;上级补助收入未变事业收入未变经营收入未变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未变其他收入减少4801004.62,下降74.46%,原因为2022年度工作补助经费较2021年减少较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单位2022年度支出合计33286288.87元。其中:基本支出19911235.18元,占总支出的59.82%;项目支出13375053.69元,占总支出的40.1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931172.15元,下降21.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35655.86增长2.24%;项目支出减少9366828.01,下降41.19%;上缴上级支出未变经营支出未变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未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11235.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798064.77元,占基本支出的89.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13170.41元,占基本支出的10.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375053.6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办案交通费、法律文书印刷费、案件执行费、办案差旅费、陪审员费用、案件调解费、邮电通讯费、劳务费等和审判执行业务相关的业务支出。与上年对比2022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减少9366828.01,下降41.19%,主要原因为我院2022年相较于2021年减少了基建及信息化建设建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04183.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5%。与上年相比减少4011246.77元,下降11.23%,主要原因为我院2022年相较于2021年减少了基建及信息化建设建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27659382.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4%。主要用于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活动、执行活动的支出及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2494.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主要用于法院开支离退休经费与养老保险缴费及退休职工职业年金记实支出等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327557.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主要用于法院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047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主要用于法院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700.00元,支出决算为280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04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700.00元,支出决算为280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0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院严格贯彻“三公”经费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到厉行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未变;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未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未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未变。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异地开庭、了解案情、执行案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3170.41元,减少201349.30元,下降8.70%,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单位资产总额245629869.26元,其中,流动资产32650843.06元,固定资产原值22839691.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8650400.00元,无形资产原值1917241.52元,其他资产129571693.44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060063.5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2135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90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1项,账面原值18665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579.84平方米,账面原值57984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6422.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公开11表

部门: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45,629,869.26

32,650,843.06

22,839,691.24

7,099,802.00

1,725,794.79

0

14,014,094.45

-

58,650,400.00

1,917,241.52

129,571,693.44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049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13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035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049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势,使用财政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附件1: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附件2: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3: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效绩自评表


 

来源:宜良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左斯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