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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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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8-25 18:13:10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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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和指导。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理法律规定的由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以及法律规定或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3.提出司法建议和适用法律请示。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6.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

7.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审判执行质效情况2021年全院受理各类案件共计7109件,同比上升19.92%,审结6722件,同比上升17.23%;结案率94.56%,同比下降2.24%。其中,刑事案件受理679件,审结656件,结案率96.61%;民事案件3847件,审结3665件,结案率95.27%;执行案件2423件,执结2264件,执结率92.64%,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为99.26%终本案件合格率、信访案件办结率均为100%申请执行总标的额为9.8亿元,执行到位金额5.7亿,实际执结率为39.6%同比增加6.86%,执行完毕率为41.02%同比增加5.66%,实际执行到位率为58.22%,同比增加15.52%。

2.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入开展“一案三查”和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工作,对黑恶势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共受理涉黑恶案件16件,审结涉黑案件4件,恶势力集团7件,恶势力团伙5件,重刑率达56%全力“打财断血”,执行涉黑恶案件38件,执行到位5.18亿元,为全市扫黑除恶案件的执行到位指标作出了积极贡献,“打财断血”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3.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筑起法治堤坝。深入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挂牌成立少年法庭,组建审判专业团队聘请心理辅导师,汇编少年法庭典型案例,审结首起申请撤销监护权案件,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发出民法典实施后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遏制家庭暴力发生,维护妇女权益。

4.健全完善诉讼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完善诉讼服务大厅六大功能分区,同时开辟老年人办事、民营企业、军人军属诉讼绿色通道。引导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积极提供跨域立案服务,开通预约上门立案服务,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受累。网上立案申请数1580件,立案976件,为当事人提供跨域立案12件,受理跨域立案案件11预约上门立案2件,远程开庭107件,邮寄送达3134件,办理涉诉涉法信访46件通过网上平台进行调解共计837件,调解成功648件,司法确认案件412件,裁定有效409件。

5.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发挥新时代法庭重要作用推进人民法庭一站式建设,选优配强法庭人员,实现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在三个派出法庭的基础上延伸设立三个诉讼服务站,为偏远地区群众及工业园区企业职工提供便捷司法服务。深化人民法庭“分调裁审”机制,成立三个特邀调解员工作室和一个远程调解室,建立“法官+调解员”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诉调对接模式。通过网上调解平台及特邀调解,调解成功859件,司法确认549

6.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2021年,速裁快审团队收案2206件,审结2012件,收案占比67.48%,结案数占比66.56%。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41.54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了11天。简易程序案件受理1583,适用率76.87%。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425件,适用率12.18%。

7.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牢牢把握“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锤党性修养,炼宜法担当党建品牌理念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完善21项制度,多项工作受到省市教育整顿指导组充分肯定。每月开展党史知识竞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与队伍教育整顿协调开展、统筹推进,引导干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夯实忠诚纯洁可靠的思想根基。修建院史馆、续编院志,让干警“知来路、行更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为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单位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78人。其中:行政编制7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4,17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29.86万元,占总收入的84.5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44.82万元,占总收入的15.45%。2021年收入比上年增加344.62万元,增长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112.8万元,增长3.3%,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231.82万元,增长56.13%,收入比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我院安排了基建项目经费,其他收入中工作补助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4,22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7.56万元,占总支出的46.13%;项目支出2,274.19万元,占总支出的53.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21年支出比上年增加534.45万元,增长14.49%,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165.17万元,下降7.82%,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699.62万元,增长44.43%。支出比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我院安排了基建项目经费,项目支出中工作经费补助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47.56万元。与上年对比2021年基本支出上年度减少165.17万元,下降7.82%,原因为我院2021年厉行节俭,压减我院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15.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2.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74.19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办案交通费、法律文书印刷费、案件执行费、办案差旅费、陪审员费用、邮电通讯费、劳务费等和审判执行业务相关的业务支出及信息化建设支出、法院建设支出。与上年对比2021项目支出上年度增加699.62万元,增长44.43%。主要原因是我院2021年有基建及信息化建设建项目经费,且非同级财政办案业务经费较2020年增幅较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办案业务经费列支123.84万元、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业务装备经费列支123万元、2021年第二批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列支53.28万元、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列支5.11万元、服装经费列支8.16万元、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列支172.8万元、2021年法院系统执法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列支174.42万元、2021年法院系统诉讼成本性支出经费列支4.34万元、2021年度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列支12.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列支692万元、2021年云南智慧法院建设经费列支56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支出经费3.14万元、2020年度乡镇补贴及绩效考核经费列支239.04万元、以前年度结转结余经费列支41.63万元、县财政拨离退休人员经费等地方人员保障经费和非同级办案业务经费列支565.1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71.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60%与上年对比年度增加90.37万元,增长2.6%。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院2021年有基建及信息化建设建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185.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0%。主要用于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活动、执行活动的支出及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主要用于法院开支离退休经费与养老保险缴费及退休职工职业年金记实支出等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3.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法院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4.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法院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5.91元,支出决算为28.04万元,完成预算的61.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三公”经费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到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45万元,下降8.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1万元,下降6.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4万元,下降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三公”经费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到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04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0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0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地开庭、了解案情、执行案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0.53万元增长0.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较去年案件数量增多,需保障机关运行的经费有所上升。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咨询费、物管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单位资产总额22756.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03.2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111.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865.04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62.02万元,其他资产11814.8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56.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2.9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579.84平方米,账面原值57.9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6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2756.98 

2803.28 

2111.83 

709.53

181.66

0 

1220.64 

0 

5865.04 

162.02 

11814.81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院按要求开展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附表2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0、附表11由中院统一进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势,使用财政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附1: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2021年决算公开附表.xslx

附2: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2021年决算绩效自评报告.xlsx


 

 

 

 

 
责任编辑:办公室